评估价RMB: 4,921,000 元
起拍价RMB: 8,990,000 元
1、房屋权属: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511弄4号401室及C区地下车库地下1层车位14(人防),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401室建筑面积:86.07平方米;总层数:19层;竣工日期:2009年;车位14(人防)建筑面积:23.88平方米。
2、土地权属性质:长宁区新泾镇191街坊16/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2004-12-24至2074-12-23止。
3、四至情况:该小区东至威宁路,南近天山路,西至双流路,北至长宁路。
4、特别说明:
(1)经2025年9月18日现场勘察,该房屋目前空置,房屋内部结构为2室1厅1厨1卫,主朝向南。本次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截止到2025年9月18日:该标的自2022年7月至今未交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2.3元/月/平方米;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100元/月;截止到勘察日(2025年9月18日):无燃气欠费、电费欠费27.2元、水费欠费48.6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3)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开拍日期:12月16日,保证金RMB: 549,000 元
评估价RMB: 1,520,000 元
起拍价RMB: 3,433,500元
1、拍卖标的: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晓风印月府6幢8号1402室房地产、室内装饰装修(包含新风系统、地暖及中央空调)及地下车库0039号车位。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建筑面积:138.78㎡,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4.76㎡,登记时间:2023年02月10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89年09月11日止。地下车库0039号车位: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车位(地下);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
2、总楼层33层,拍卖对象所在楼层第14层,朝向南。室内布局为4室2厅1厨2卫,室内精装修(由开发商统一装修)。0039号地下车位1个,位于-1层,近6幢出入口,现为空置状态。
3、特别说明:
拍卖对象在截止至2025年07月21日,有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等共计18667.54元尚未缴纳。上述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网络使用费、电信通讯费以及其他等因物业使用而产生的拖欠费用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开拍日期:12月23日,保证金RMB: 430,000 元
市场价RMB: 4,500,000 元
起拍价RMB: 4,300,000元
1、拍卖标的: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0弄3号2309室房屋,房地产权证号:徐2014011581,建筑面积:57.13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用途:居住,总层数:30层;
2、土地宗地号:徐汇区枫林街道117街坊50丘,使用期限: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
3、特别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电梯使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拍卖范围内。
开拍日期:12月01日,保证金RMB: 240,000 元
评估价RMB: 1,705,700元
起拍价RMB:1,208,000元
1、拍卖标的:杭州市拱墅区杭钢南苑14幢501室,建筑面积为76.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份为1983年,设计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6层,房屋所在层数为第5层,实际用途为住宅,户型为2室1厅1厨1卫1阳台。
2、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等。缴税人和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
3、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是否受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影响,各竞买意向人自行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若房产受当地限购政策影响,各竞买参与人应在参拍前事先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限购地区房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当地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并将查询结果及时递交拍卖法院。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所有法律后果。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